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4:41:05   浏览:963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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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自2011年8月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团队系统”)以来,据系统显示,截至2011年12月15日,上海、广东、浙江、内蒙古、江苏、湖北、天津、新疆、辽宁、湖南、山西、江西、海南、甘肃、黑龙江、贵州、青海等省份的旅行社企业已开始填报旅游团队数据信息,但是仍有部分地区的旅行社企业尚未开始填报旅游团队数据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团队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1、推广应用“团队系统”是加强行业管理的需要。近几年,旅游市场蓬勃发展,旅行社企业数量和游客数量快速增长,加之旅游业态多元化发展,致使旅游行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团队系统”覆盖了全国所有26000余家旅行社企业,涵盖了三大旅游市场,能够全面掌握旅行社企业业务经营动态,必将有效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2、推广应用“团队系统”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游客越来越注重旅游带来的精神愉悦,更加关注旅行社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然而,黑社野导、强迫购物等旅游乱象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旅游服务质量。“团队系统”专门建立了取得合法资质的旅行社企业、领队导游数据库,能够屏蔽黑社野导,同时已将电子合同以及游客查询评价等功能列入后续开发日程。“团队系统”必将创新规范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方式,大幅度提升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3、推广应用“团队系统”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目前,出现突发事件后,使用“团队系统”的地方能够快速准确地掌握情况,上报数据,而尚没有使用的地方还是靠人工追踪、手工统计,不仅效率低下、费时费力,也不能达到及时、准确的要求。“团队系统”能够实现实时动态跟踪旅游团队,及时了解游客情况,为实施紧急救援争取宝贵的时间,必将为旅游行业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
  1、督促旅行社企业填报数据。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集思广益,深入挖掘,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制定规章制度,发挥出境游组团社尤其是赴台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督促旅行社企业填报旅游团队数据,切实保证实现2012年基本目标,即旅行社企业有效应用系统覆盖率达到80%以上,旅游团队准确数据信息上报覆盖达到60%以上。
  2、有效运用系统功能及数据。“团队系统”具备网上审核出境游团队、全程跟踪旅游团队、实时查询统计旅游团队信息等强大功能,同时拥有丰富的旅游团队数据信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有效运用“团队系统”的功能及数据,创新旅游监管方式,提高旅游监管效率。
  3、做好服务。旅行社企业积极有效填报数据是成功推广应用“团队系统”的关键。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旅行社企业为本,做好服务工作。一是要做好宣传引导,使所有旅行社企业树立大局意识,提高对推广应用“团队系统”意义的思想认识,增强填报数据的觉悟和积极性。二是要做好答疑解惑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与系统建设单位技术服务人员对接,及时解答并解决旅行社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三是要及时反映和解决旅行社运用系统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系统适用性和方便性。
  三、进一步采取措施
  1、制定工作计划。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推广应用“团队系统”工作列为2012年度重点工作,将相关经费列入2012年度预算,要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梳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2012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时,一是要立足现实基础,进行反复研究;二是要按照时间顺序,层层分解年度任务,制定阶段任务,做到能量化的一定要量化,能具体的一定要具体。
  2、统筹兼顾任务的全面性。对于出境游组团社,既要促进其填报出境游团队数据信息,也要促进其填报入境游和国内游团队数据信息。同时,既要促进出境游组团社等大型旅行社企业填报旅游团队数据信息,也要促进中小型旅行社企业填报旅游团队数据信息。部分使用自主开发系统的省份,省级旅游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与旅行社企业、团队旅游服务管理系统开发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组织和数据对接工作,保证三大市场团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每日浏览制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在每个工作日登录浏览“团队系统”,及时了解系统运行情况。二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国家旅游局将建立工作简报,在中国旅游诚信网和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刊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本地的推广应用情况及取得的有效经验及时报送国家旅游局指定邮箱,同时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地区信息交流制度。三是畅通系统维护沟通途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企业将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填写《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维护反馈单》,按管辖权由省、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系统建设单位反馈(反馈单及填写说明附后)。
  4、建立系统数据定期汇总及分析制度。国家旅游局将委托系统建设单位定期对系统中企业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对各地填报工作情况做出统计排序,在简报中予以通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类似制度。
  附件:《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维护反馈单》及填写说明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国家旅游局推广应用“团队系统”工作简报素材报送邮箱:tuanduixitong@163.com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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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决定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第8号)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决定》已于2012年3月30日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3月30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安监管人字〔2002〕 37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做好全国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煤矿除外)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规范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国家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承担下列培训任务:
(一)中央管理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包括厂长、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副经理)安全资格培训;
(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资格培训;
(三)省级以下(含省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
二、培训机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评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三年对培训机构组织一次培训质量评估。
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乱收费。
三、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配备的专职正、副领导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安全培训工作经验,管理能力较强,并能坚持正常工作。同时,配备有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
(二)具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和专业对口的教师队伍。教师队伍应相对稳定,每个培训机构至少有两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安全工程、法律专业的教学骨干。
(三)可以聘请兼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应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须签定聘用合用。
(四)培训规模应达到100人以上。
(五)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场地和校舍。校舍一般应包括教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宿舍等,合计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0平方米。占地面积应不少于50亩。
(六)允许租借现有合适的校园或其它单位的适用土地、房屋、从事培训教学。租借培训场所必须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不得租借下列房屋作为培训场所:
1简易建筑物;
2危房;
3从事正常教学的中小学;
4其它不适合培训教学房屋。
(七)配备能够满足培训教学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5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3万册。
培训机构可以利用其它单位的实验、实习设施和图书资料,但必须有使用协议,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申请国家级安全培训资格的单位,向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申请国家级安全培训资格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2正常经费数量、来源及证明文件;
3领导班子、组织机构、教师队伍情况和骨干教师名单及其职称、专业;
4培训规模;
5已有占地、建筑面积、图书资料及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有关单位的申请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全、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单位进行评审,并根据合理布局原则和工作需要进行审批。
被批准的培训机构,具备安全培训资格,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七、培训机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八、鼓励专业对口的专科以上高等院校或二级学院参与安全培训教学。
九、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通知,制定相应认定办法,对省级以下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附件:

1国家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定申报表
2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登记表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